7月31日,省信用辦在南京組織開展全省各地區信用體系建設培訓班,邀請國家信息中心處長副曹佳做“雙公示”工作及行政處罰信用信息修復培訓。
曹佳介紹了“雙公示”工作的背景、重要意義、工作原則等工作推進情況,培訓了新舊版“雙公示”數據標準對比及新版雙公示標準的調整、“雙公示”2.0系統的主要功能、校驗標準和步驟,在“雙公示”工作推進過程、數據歸集方式、數據公示、“信用中國”網站“雙公示”數據的共享與應用等方面做了詳細解讀,曹佳處長強調開展“雙公示”工作,要以加快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為基本出發點,確保公示信息準確、合法、無遺漏。
曹佳還介紹了行政處罰信息協同修復工作流程、信用修復基本條件以及信用中國網站信用修復專欄,對于行政處罰信息協同修復,提出要明確行政處罰信用修復業務邊界、嚴格把握行政處罰失信行為修復類型與條件;對于企業參與修復培訓及申請報告,指出要注意四項要點:一是及時關注信用中國網站指定培訓和出具報告服務機構名單變化,相關信用機構自退出名單之日后開展的培訓或者出具的信用報告不予認可;二是信用部門和行政機關舉辦的培訓僅對轄區內產生的行政處罰修復申請有效,信用服務機構舉辦的培訓在全國范圍內修復均可使用;三是信用修復申請相關基礎材料中,法人授權書、信用承諾書等簽署日期不得早于處罰決定日期;四是信用服務機構名單以及地方分支機構名單近期將在信用中國網站上對社會公開。